婚后夫妻一方受赠的房产,另一方能否分割?
我是2012年结的婚,2015年我父亲在我们家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送给我,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我的名字。今年3月因为我丈夫有外遇,所以我和丈夫准备协议离婚,可是在协商过程中我丈夫说那套商品房他也要分割,这套房子他有权分割吗?
律师解答
您好: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若您父亲在赠与之时未说明只单独赠与您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房产男方是有权分割的。本人工作电话:151****8993 可来电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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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14:54
婚后,夫妻一方受赠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一方个人财产。你丈夫无权分割。
根据《[law@1201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law]》第[art@120176#7,3856622]7[/art]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8,6261987]18[/art]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后,夫妻一方受赠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一方个人财产。你丈夫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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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10:11
你好,婚后夫妻一方受赠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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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