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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安徽 宁波市

老师打学生耳光,家长告老师赔偿,法律解决的话应赔多少?

1 解答 0 浏览 2017-04-27 22:02
老师打学生2耳光,事后当天该学生又不小心被自己的发卡划伤耳朵,家长找校长,教育局,派出所到处告,派出所建议私了,已赔偿2千元,家长要求给4万元,如走司法途径该赔多少?家长敲竹杠属不属于敲诈罪?
律师解答共 1 条
王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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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赔偿额并不多。向家长这种行为有成立敲诈勒索的可能。 根据《[law@14286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law]》第[art@142862#38,2142561]38[/art]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根据《[law@14286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law]》第[art@142862#16,2142539]16[/art]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74,6265141]274[/art]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 有用 2017-04-28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