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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浙江 榆林市

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涉嫌金额达10万元,会判罚金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7-04-16 08:41
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涉嫌金额达10万元,会判罚金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汪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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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受贿人直接或者间接接受了行贿者的贿赂,是会判处罚金的,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385,6265252]385[/art]条、第[art@1195857#386,6265253]386[/art]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根据《[law@1239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aw]》第[art@1239948#44,6549264]44[/art]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0 有用 2017-04-17 15:45
蔡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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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贿人只要实际接受财物了的,即可认定为受贿罪的既遂。该罪判处有罚金刑。
0 有用 2017-04-19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