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名字就医做手术,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构成要判多久?
朋友把姐姐一笔手术费用约3万多给改成了爸爸名字(朋友爸爸是老干部药费百分之百报销的)但是这笔手术费还没有报销就被机关领导查出来了,直接找公安局的把朋友带到看守所里了!其实朋友也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因为每年4个季度的药费报销他们总是拖了又拖,以至于朋友爸爸没有钱耽误下次的住院治疗,老人已经90岁了,一直是朋友一个人每天在照顾,这次朋友被关在看守所里他爸爸还在医院里面住着院,请问我朋友这种行为算诈骗吗,如果构成诈骗罪要判多久?谢谢!
律师解答
您好!借用他人名字就医做手术的,涉嫌诈骗,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66,6265133]266[/art]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7-03-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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