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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吉林 秦皇岛市

收受客户预付款还债后潜逃,是否构成诈骗罪?

1 解答 0 浏览 2017-03-01 19:36
湖南怀化辰溪县的余某欠高利贷高达五-六千万,为了还债,以办厂购买原料为名,收受外地客户多人的预付款近600万,还债后潜逃,现在辰溪县检察院以余某是骗钱还债为目的,定性为不是诈骗,而不予批捕,请问老师,余学英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律师解答共 1 条
蔡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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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诈骗罪,对不予批捕不服的,可以申诉维权,根据《[law@117476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law]》第[art@1174764#47,553542]47[/art]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0 有用 2017-03-02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