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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驾驶证又醉驾致人死亡,分别都成什么罪?

1 解答 0 浏览 2017-02-26 14:07
当事人无驾驶证又醉驾由东往西过十字路口,受害人骑电瓶车由南往北在班马线上行驶,由于当事人醉酒在通过路口时已70一80码的速度与电瓶车相碰导致受害人被撞飞出10几米远头部颅内大量出血后送医院已无生命特征,想问一下当事人应负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共 1 条
汪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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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证驾驶又醉驾致人死亡的,应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根据《[law@1239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aw]》第[art@1239948#8,6549228]8[/art]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 有用 2017-02-27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