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谋借钱不打算归还,难道不构成诈骗吗?
今年的4至6月间,我被何阳周诈骗惨了,短短46天里,何阳周诈骗了我们330万元人民币。我们于11月上旬向绵阳市涪江派出所两次报案、向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也报过案,请求公安机关将骗子何阳周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他们直接不予受理,不立案理由是:1、何阳周姓名是真的,2、出具的是借条不属于诈骗。还声称这样的事在绵阳太多了!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向市委书记信箱写信投诉,市公安局的答复是“ 经调查:2013年11月15日10时10分,你到游仙分局涪江派出所报案反映:自2013年4月起,被同学何阳周分六次骗走300余万元。通过对你的询问和初步了解,你同学何阳周每一次在你处借款均有借条,属于正常的借贷关系,其行为不构成诈骗。” 难道有借条其行为就不构成诈骗吗?请看何阳周的行为:虚构搞房地产开发商的身份,谎称北川灾后重建政府还欠他工程款1000多万元,绵阳老龙山龙腾休闲山庄他和林某投资500多万元,他有一半的股份,而且现在手上有“青莲龙门还建房工程、半山南湾商品房开发工程、雅安震后安置房工程”等几个工程在做,每次借钱都是以工程资金暂时紧张需周转一下,在短短46天里,以类似理由向我借款330万元,我们基于同学关系,我相信了他的说法,就把我丈夫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借给了他,在他承诺的还款日期到来时,他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人也失踪了,我们急忙去查询,发现他所说的工程全不是他的,都是他虚构的,而且在借我钱之前,他与他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所有财产全部分在他妻子名下,他分文财产都没有!这样的行为还不构成诈骗?!
律师解答
您好!以上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建议您到法院直接起诉,或者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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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0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