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导致无法返还的,可以定罪吗?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据说是投资公司的,他经常圈朋友的钱,说是拿去投资,但是最后都还不了,说是投到股市里了,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有投到股市里,而是私自拿去贩毒去了,请问他该定什么罪,怎么告他啊?谢谢
律师解答
您好,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192,6265059]192[/art]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7-02-14 10:45
大家还在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