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诈骗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向法院起诉?
我一亲戚是做信用卡套现业务.参与广西永乾传销,在2007年8月28日广西公安局已冻结胀户的情况下,在9牛7日仍劝我一家用二处房产向銀行抵押贷款23万,随后向我儿子处拿去15万,共38万,参加消费还款,九月底看央视和报纸才知是传销.经交涉並写了38万借条.从2007年10月15日,每月向銀行还贷款本息,至2012年8月起继不还款.又找不到人.根据时间推断,是否构成诈骗刑事罪,是向公安局报案还是向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
你好,都可以。建议委托一名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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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