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婚后房照人手一份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结婚时,他家给买的,房子是他哥哥的,结婚前做的公证,2005年4月1日公证哥哥赠与弟弟与未婚妻我,我们结婚登记是2005年4月4日,他父母将房子全款付给他哥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原因是当时他哥说办理过户手续费用高)然后与2009年6月30日,那年国家政策免契税,办理了过户手续,房照是两本,我们各50%产权,现在他家说这房子属于他的婚前财产,请问是这样吗?那这个房子还有我一半产权吗?今年贷款购买一套新房,本来这房子是我父母要购买的,但是由于年龄问题不能贷款,而且我有住房公积金,购房时是存在夫妻关系的,购房首付款是我父母13万,我们7万,现在贷款已经办完,12月27号还第一笔款,我是12月4号离婚,现在我想给他三万五,房子归我个人,但是他不同意,这种情况我能胜诉吗?
律师解答
您好,婚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办理过户手续的,是双方共有财产。
0 有用
2017-01-11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