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
安徽 金华市
互殴后派出所达成协议各自看各自的伤,另一方还能做鉴定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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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1 19:15
2015年7月20日凌晨两点在串店发生争执互殴,20日早上报案在派出所达成协议,各自看各自的病并交了罚款。2012年10月20日派出所又出了一份未达成协议我们让签字,另一方有上诉到法院做了法医鉴定轻伤,左手小指肌腱断裂,后续还要做司法伤残鉴定,所有一切医院证名都是在7月20日以后,而且在案发当天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提及伤到他的小手指,他在与我们打架前发生了比较严重车祸,还经常和别人斗殴,他还向别人提到自己小手指是车祸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