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用作其他用途出租,需要向有关部门登记吗?
河北邯郸磁县国家在册耕地被长期租占作为其他用途,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吗?
律师解答
您好!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根据《[law@1975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law]》第[art@197582#11,5897696]11[/art]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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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