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想把房产给一子女,公证处不给公证,怎么才能达成老人心愿?
律师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我家是这个情况,我姥姥和姥爷是后到一起的,结婚时姥爷有了三个孩子,还有一个是婚前就送与别人,姥姥有了两个孩子,婚后又生一个孩子,两位老人共同生活44年,姥爷现在去世了,有一所房屋,是老人婚后购买,原先老房33平方后来搬迁,我们老人自己借钱添加了32平方,现有房屋65平方,姥爷生前和姥姥,共同立有一份遗嘱,将房屋赠送给婚后的孩子,但因搬迁无房照,公证处不给公证,现在想要办理房照,把房照单写姥姥名字。需向公证处公正,但公证处需要全部子女签字放弃继承,但是姥爷的孩子,想要争房子,不给公证,我想问一下这个需要怎么处理, 如果到法庭,姥爷有病4年期间看病,出殡,购买房屋,装修借的钱,这些子女有义务给还债吗。
律师解答
您好,可以通过继承权诉讼解决,建议委托律师进行。
0 有用
2016-11-30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