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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甘肃 河西区

父亲前后立了两份遗嘱,继承遗产的时候怎么办?

3 解答 0 浏览 2016-11-18 09:22
请问:我父亲今年因病去世,他跟我母亲在1986年离婚,1999年他又找了个伴侣,但没登记。在我父亲去世的前3个月,立下亲笔遗嘱,写到,一次性抚恤金归女方所有。但是在写完这份遗嘱后,她拿着这份遗嘱跑了,过了一个月我父亲又写下一份遗嘱,所有财产包括一次性抚恤金都归儿子所有我是独生子女,我一直照顾我爸,直到送终。但是现在那个女的来要一次性抚恤金,请问有她的份吗?
律师解答共 3 条
汪律师
汪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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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您父亲第二次立的遗嘱为继承的根据,那个女的是无权继承的。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20,5399485]20[/art]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016-11-18 12:13
耿一铭
耿一铭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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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两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你父亲最后立的遗嘱为准,那个女的不可以来要抚恤金。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20,5399485]20[/art]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016-11-18 14:14
蔡律师
蔡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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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最后那份遗嘱为准,那个女的无权继承。
2016-11-1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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