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人格尊严致其自杀,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吗?
我朋友侵犯他人人格尊严致其自杀,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吗?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law@11958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195876#1,6262318]1[/art]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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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