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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办十几年后要求补交残疾人费用合理吗,需要补交多少?

1 解答 0 浏览 2016-11-06 18:50
昨天我去地税办外证,相关人员叫我补交残疾人费用的事情。我有点不明白,开公司都十几年了都没有相关人员通知,或然叫我们补交这么多年的费用,是不是有点过分。补交的话应交多少呢!谢谢
律师解答共 1 条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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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开办十几年后要求补交残疾人费用合理。 根据《[law@175877]残疾人就业条例[/law]》第[art@175877#8,6185687]8[/art]条、第[art@175877#9,6185688]9[/art]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规定比例的,给予适当奖励。
0 有用 2016-11-16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