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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搭乘便车受伤,驾车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6-11-01 14:34
亲友搭乘我的便车从昆明去思茅做客,到杨武下面弯道177+800米处,车辆侧翻,车上乘客(亲友)受伤,肋骨四处骨折,现住昆明空军医院,我要赔偿我亲友的医药费等损失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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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对亲友承担主要责任,但是亲友对自己受伤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双方进行协商,赔偿一定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此外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 有用 2016-11-04 13:20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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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好意同乘者对事故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失的,可以减轻或免除驾驶员与车主的赔偿责任。但是驾驶员与车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好意同乘者只有一般过失,不减轻驾驶员与车主的赔偿责任;如果驾驶员与车主没有过错,好意同乘者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驾驶员与车主的赔偿责任。 根据《[law@11958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195875#2,6548984]2[/art]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0 有用 2016-11-04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