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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天津 中卫市

被胁迫非法拘禁他人,意志不自由,是从轻处罚,还是不定罪?

3 解答 0 浏览 2016-10-17 20:48
我家里比较有钱,前几天被人绑架,他们是黑社会的,手里都有枪和刀,他们让我看押一个同是被绑架的女孩,如果女孩跑了就会把活活肢解,我害怕了,于是就和另一个人一同看押女孩,女孩第一次、第二次逃跑被我拦下了,第三次女孩跳楼自杀了,现在我被绑匪放出来了,我想去报警,可是我对女孩的死负责吗?会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可以从轻处罚吗?可以不处罚吗?
律师解答共 3 条
汪律师
汪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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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胁从犯,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8,6264895]28[/art]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16-10-18 08:36
蔡律师
蔡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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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被胁迫看押一个同是被绑架的女孩,该行为成立非法拘禁罪的胁从犯,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其次,该女孩在被拘禁的过程中,第三次逃跑未果,后跳楼自杀一行为,你无责。因为你看押该女孩玩的行为对她跳楼自杀行为所起的作用不大,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无需承担责任。
2016-10-18 09:35
耿一铭
耿一铭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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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情况下看押女孩的,你不构成犯罪,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不会被处罚。
2016-10-1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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