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以及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哪些财产,【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外面的债务又是怎么承担【女方婚后不知道的债务,女方用不用承担,婚前的债务用不用承担,男女两方都想要孩子,这个抚养权怎么判定?
律师解答
您好!孩子的抚养权以及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应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37,6262006]37[/art]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16-10-11 14:50
你好,离婚后女方可以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做出判决。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否则由负债务的一方偿还,如果债务人不知是个人债务,债务人向另一方索要债务时,另一方不得拒绝。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9,6261988]19[/art]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16-10-1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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