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工地施工,打电话时从从通光道跌落受伤,怎样要求赔偿?
我弟弟在山东一工地(土建)打工。这个工地开发商租用他这个老板的挖机开挖楼房基础(弟弟是开挖机的)。前一阵晚上他(弟弟)吃完晚饭到刚砌的楼上(工地没有完工)打电话不慎从楼道的通光道跌下(三楼通光道没有护栏,如果有护栏也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导致腰椎骨折。现在工地老板拒绝出任何费用,弟弟挖机老板也只是拿出一点点钱做手术。现在手术结束,医院也催着出院。两老板还都是都不闻不问。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弟弟有没有责任?
律师解答
您好!您弟弟在工地施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的。根据《[law@129083]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law]》第[art@129083#14,3286044]14[/art]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6-10-10 11:18
大家还在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