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想变更,但证件别他人拿着,无法再次公证,该怎么办?
我的亲爷爷的亲弟弟(小爷),早2年在病危时立了遗嘱将其自己名下一套房产立遗嘱在其死后给我的爸爸,
我爸爸当时已经再婚 ,还没有另外和那个女人生小孩,那个女人现在突然生了一个,怀孕的时候肚子大 。 我爸骗我和小爷,她得了肿瘤。小孩生出来了 ,我和我爸关系不好。
目前我名下有一套房子,土地证和产权证都在我爸手上。(现在出租出去了,房租我爸在收)
我爸名下有一套(现在他和那个女人还有小孩一起住)
如果我小爷死后,那我爸名下就有2套。
当时立遗嘱时,小爷以为将来他不会再生小孩, 以后房子都留给我。现在我爸和那个女人这样生一个小孩出来。小爷怕将来我爸不会把小爷那套房子给我、或者说连一半都不会给我。现在想去更改遗嘱。我去公证处问过了,需要房产证 或者户口本,小爷目前只有身份证在自己身上,其他证件都在我爸那里,我爸得知他要改遗嘱,不肯把需要的证件拿出来。小爷现在身体很不好, 活一天是一天。
请问现在有什么紧急办法, 可以更改遗嘱 ,或者保证将来小爷死后 ,我能拿到他的房子 ,或者最少一半的产权。
律师解答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只能让您的爷爷重新立遗嘱,然后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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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