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份要出差的工作,请病假半月后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辞退,合法吗
您好,最初入职的时候领导交代过这个职位出差比较多,我说没问题,工作了两年,一直都挺适应的,最近我身体不适请病假半个月,回去公司被告知因我已无法胜任工作被离职,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
律师解答
您好!,请病假半月后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辞退的,是不合法,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根据《[law@114627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law]》第[art@1146270#26,6230194]26[/art]条、第[art@1146270#28,6230196]28[/art]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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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9 16:50
您好,公司违法辞退,可以要求劳动赔偿。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40,6635420]40[/art]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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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9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