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前的错案当事人现在能申请国家赔偿吗,哪个部门能解决?
律师您好,我的亲属是1984年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赌博罪伤害罪),后来在狱中申诉,与1986年初中院改判为无罪释放(赌博罪,伤害罪不成立,不构成刑事犯罪,量刑不当)总共限制人身自由573天,当时的无罪判决书没有送达本人,是今年我们自己从监狱和法院的档案处获得无罪判决复印件,我想问几个问题:
1,《国家赔偿法》是95年1月1日实施的,如果按年代说,我们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2,即使申请了国家赔偿,对方是否会以我们已超出申诉期限(2年内)为由,驳回我们的赔偿请求呢?
3,如果法律部门不受理我们的申请,我们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呢?
希望您给出宝贵建议,感谢您的热心!
律师解答
暂无律师解答,律师正在赶来的路上
再问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