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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安徽 巢湖市

钓鱼触电身亡,供电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能否追究其责任?

1 解答 0 浏览 2016-09-14 20:27
娱乐钓鱼提杆时触碰10KV的高压线不幸身亡,诉讼理由:1.保护区未按规定设立保护区的有关警示标志。2.高压线跨越河塘的上空电杆位于河塘的两端。靠钓鱼的一端电杆上未见警示牌、有其他一同前往钓鱼的人证明而且供电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杆上有警示牌。出事后大概一个月这条线路就拆了,仅留了河塘另一端有警示牌的一根电杆。求高见!谢谢!
律师解答共 1 条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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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供电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存在过错,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根据《[law@14286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law]》第[art@142862#76,2142600]76[/art]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0 有用 2016-09-23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