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向希望小学捐款,汇款失败后失去联系,构成诈骗罪吗?
您好!最近我们家乡的希望小学来个一位姓吴的老师,自称自己的老公在香港做生意,而自己又喜欢做慈善事业,希望为我们小学的建设添砖加瓦,承诺说愿意为修路捐赠数百万元,修葺整个学校也会有几近数十万,但是在其半个月后离开学校,进行银行转账汇款时,以各种理由汇款失败,后来就失去联系了,请问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律师解答
您好,不构成诈骗罪。其承诺赠与学校钱款,与学校形成赠与合同,且该赠与合同有公益性质,不能撤销,学校可以起诉该老师履行赠与合同。
根据《[law@112826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law]》第[art@1128261#188,5336389]188[/art]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016-09-2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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