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算错工资为由扣工资,准备辞职又扣工资,如果起诉能赢吗?
公司入职近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发工资时以算错工资为由扣我前面发过的工资,现在想辞职却又克扣我一个月工资2000元,决定起诉他,不知道能告得赢么?
律师解答
您好,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85,6635465]85[/art]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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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1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