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
原告程某诉被告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攻客运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
裁判摘要
2006年4月9日14时许,原告骑自行车由南向北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安贞医院门口处,遭袁某驾驶的京AXXXXX大客车刮倒,造成原告天骨鹰嘴骨骨折、关节外骨骨折,袁某驾车逃逸。傅某将严某撞伤,经交警队认定,傅某付全部责任。袁某是第一被告的司机,属于职务行为,肇事车辆在第二被告处投保交强险,才起诉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及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经济损失,一审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