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职锻炼的特点
挂职锻炼人员不办理任何调动手续,在人事行政上仍属原单位管理,在业务工作上应归接收单位领导。锻炼期间不占用接收单位的编制员额和职位。
(2)有时间性。
挂职锻炼是一种临时性交流,不是长期的调动,挂职锻炼人员在锻炼结束后仍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和职务。
(3)内外混合型交流形式。
公务员调任是一种外部交流形式,转任、轮换是单纯的内部交流形式,而挂职锻炼既可以在公务员内部及基层的行政机关内进行,也可以在行政机关外部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是一种内外混合型交流形式。此外,公务员挂职锻炼以较高层次的机关选派公务员,到基层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为主,同时也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发展需要,选派少量的地方公务员到中央国家机关挂职锻炼。
二、挂职锻炼的组织
挂职锻炼是培养锻炼公务员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行政机关应给予高度的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好此项工作。近年来,挂职锻炼已在中央国家机关及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政府部门开展起来,有的组织公务员到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有的安排到县、乡镇进行锻炼,有的选择到街道办事处进行锻炼。有的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把所有挂职锻炼的人员集中安排到一个部门,有的则采取分散安排的方式进行。这些做法各有侧重,需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实施挂职锻炼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对锻炼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将在一定时间内离开原单位在新的岗位工作,这就要求原单位加强与接收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对挂职锻炼人员的管理,健全有关的管理、考核制度,避免出现“两不管”而产生放任自流的现象。
2,掌握好挂职锻炼的时间
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1年~2年为宜。时间太长会影响原机关的工作,过多牵扯接收单位的精力,太短则不利于全面了解基层情况,达不到锻炼的目的。
3,要使锻炼工作落到实处
最大限度地安排好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使挂职锻炼人员真正接触到基层的具体工作,避免作为一种任务安排下去或作为一种任务勉强接收,虚挂一年,这对单位或个人都会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削弱挂职锻炼作用的发挥。
此外,对跨地区、到边远地区挂职锻炼的公务员的工作、生活可能出现的困难,有关组织和领导人员应主动关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以使其能更好地安心工作,完成挂职锻炼任务。
四、挂职锻炼的特殊性
与调任、转任相比,挂职锻炼据有其特殊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不办理调动手续,它只改变锻炼人员的工作关系,不改变其行政隶属关系,锻炼人员在人事行政上仍受原机关管理,只在业务工作上接受单位领导。锻炼期间不占用接收单位的编制员额和职数。
其次,挂职锻炼有时间性。它是一种临时性的交流,根据挂职锻炼效果的需要,锻炼的时间一般是一至三年,锻炼人员在锻炼结束后仍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和职务。
最后,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形式。它的交流单位既可以像调任那样是机关外,也可以像转任那样是机关内,从这一点来看,它是外部与内部交流形式的混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