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权
诉讼仲裁法回避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或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
回避权是指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因自身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公正审判的原则。 回避权是法律赋予司法人员的一项权利,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回避权的具体适用范围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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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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