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刑法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文件、资料和实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1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的法律解释,具体内容如下:
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受到行政处分。
二、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有人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依法将面临刑罚的惩处。其中,罪行轻微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而情节较重者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被从重处罚。
320 次浏览
· 更新于 2023-06-20
相关词条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
-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
-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