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简单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所谓简单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争议不大的案件。
依照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的案件是:
(1) 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
(2)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判简单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
(3)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陪审员不能独任审判;人民陪审员不能当审判长。
独任审理
诉讼仲裁法独任审判是指简单的案件由一名法官独自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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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15-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