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松,男,湖北省武汉市,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现工作于广东晋辉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提供刑事案件咨询、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家法律刑事风险防范等服务。个人简历:2002年-2006年在湖北警官学院侦查系学习,2006年-2012年在原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公安局工作,2012年-2017年在湖南省湘潭市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工作,在此期间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办理案件情况:在公安就职期间办理了一批在地区有重大影响刑事案件,如“7.5非法买卖枪支案”、“湖南9.25重大责任事故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毒豆芽案”、“李某开设赌场案”、“陈某某组织卖淫案”、“谢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胡某PS敲诈勒索案”、“陈某、李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并参与过多起经济案件,如合同诈骗案、非法集资案、传销案的办理,有着丰富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办理经验。
执业资质
执业证号
19141711113113
专业领域
该律师暂未设置擅长领域
案例与文章
该律师暂未发布案例与文章
履历荣誉
该律师暂未填写履历信息
问答解答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