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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叔和婶立遗嘱房子给老公,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继承 山东 台东市

叔和婶立遗嘱房子给老公,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6-08-01 23:40
问题补充
我婶写遗嘱房子给老公.现老公说房子是他所有1..我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2.这是我的叔和婶.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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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2)
刘律师律师
2016-08-02 09:14
你好,如果遗嘱没有明确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则遗嘱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7,6261986]17[/art]条、第[art@1117785#18,6261987]18[/art]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好评:0
耿一铭律师
2016-08-02 09:40
你好,你婶婶在遗嘱中明确将房子你老公,属于你老公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7,6261986]17[/art]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8,6261987]18[/art]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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