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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能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吗?
金融证券 天津 新竹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能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18 22:41
问题补充
我同学是证券登记结算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能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吗?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1)
刘律师律师
2016-07-19 10:47
你好,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接受他人赠与的股票。 根据《[law@18969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law]》第[art@189698#43,5978523]43[/art]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好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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