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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照顾老人多一些的继承人及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能否多分遗产?
遗产继承 西藏 宜昌市

照顾老人多一些的继承人及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能否多分遗产?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05 17:31
问题补充
我想咨询下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没有立遗嘱,按照继承权来继承,他,有三个子女,是否平分。主要想知道的更具体点,三子女有两子女都是外地的,老大在本地,照顾老人多点,是否可以多分遗产,还有老大的女儿一直跟两老人一起生活,很多方面她照顾的都要多,是否也有一份可以分,还有遗产的房子是属于厂区分配房,02年才个人够买下来,这个能作为遗产来分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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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刘律师律师
2016-07-06 08:02
你好,继承人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是老大的女儿不能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0,5399475]10[/art]条、第[art@1166677#13,5399478]13[/art]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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