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地区盗窃了一张不记名的有价证券,盗窃数额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1)
匿名律师律师
2014-05-09 20: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最新解答
北京地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专业律师 · 05-10 14:56
法定结婚年龄
马律师 · 05-10 14:48
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王律师 · 05-10 14:48
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王律师 · 05-10 14:48
公司经营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王律师 · 05-10 14:48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何对公司承担责任?
王律师 · 05-10 14:48
公司的债务如何承担?
王律师 · 05-10 14:48
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主要包括哪些公司?
王律师 · 05-10 1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