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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给结婚后的女儿买房,房款由女方父母全额出,房产有女婿的吗?
遗产继承

给结婚后的女儿买房,房款由女方父母全额出,房产有女婿的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6-18 22:14
问题补充
1.夫妻双方遗嘱意愿相同,是分开写,还是共同写? 写好书面遗嘱,去公证还需要录音或者证明人吗? 2.我们出资为女儿婚后买了一套期房,是熟人的房号,分两期付全款。第一期付款,我们有银行汇给女儿的证明,交款的同一天有女儿银行提款证明,但是他们两个给熟人转款时,交款人写成了女婿的名字;第2期我们汇款,一定是女儿的名字交款。 (1)虽然女婿没有支付能力,但是凭交款人此套房产归属女儿一个人所有会不会有麻烦; (2)房产证准备办女儿的名字是否合适(我们夫妻现在再婚)? (3)愿为女儿一个人所有,此意愿写入遗嘱是否就可以了? (4)此套房产证没有办下来,遗嘱是否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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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刘律师律师
2016-06-19 08:46
你好,根据您的提问做出以下回答,合写分开写都可以,自书遗嘱最后签字写上留遗嘱的日期即可,不需公证和录音。如果您的女婿也承认这一事实,房屋为你女儿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7,5399482]17[/art]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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