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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离婚后购买房屋,后复婚,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婚姻家庭 河南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离婚后购买房屋,后复婚,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6-12 12:09
问题补充
我和我丈夫于2010年结婚,育有一女,目前30个月,尚在母乳。2013年2月为限购问题,曾离婚后由我个人名义购买一套住房320万,其中他父母打钱给我一部分钱,产权归我和我女儿,我个人名义贷款80万,购买后复婚,共同还贷,但没有加我丈夫的名字入产权。2013年11月,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请问:1.我们这套房子如何分割?应该算是我的婚前财产吧?因为是在离婚状态下买的。2.他父母当时给我的买房的钱没写借条,如何处理?3.虽当初复婚后共同还款,因为我是主贷人,目前的贷款还都是从我的账户里扣除的,尚未扣除他的钱,这需要赔偿给他共同贷款的部分吗?另外,女儿的抚养权如何才能归我所有?我不想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并且希望离婚后女儿改名字跟我姓。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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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赵律师律师
2016-06-22 11:57
您好!根据《[law@1201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law]》第[art@120176#10,3856625]10[/art]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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