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修造成别人损失是否应当承担损失?
问题补充
想请问1个纠纷,前不久我伯伯去走路,道路边正在维修,堆集了非常多的土,我伯伯就走周围谨慎的通过,但是仍然被一块突起的石块绊倒,造成我伯伯跌倒在地,旁边的人无意中发现后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将他送到某专科医院医治,认定为右脚骨折,医药费等费用已经支付53444元。了解到是某土建工程公司在该处进行道路维修。想请教一下,我们能否要求土建工程公司承担损失?谢谢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4)
殷律师律师
2025-07-13 11:0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在该处进行道路维修的某土建工程公司应承担损失。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推荐律师
最新解答
欠我钱的那个人签了一个房产抵押合同但是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朱建宇 · 07-30 16:07
刑事案件会见咨询
朱建宇 · 07-30 16:01
尽快联系我好吗 非常着急
朱建宇 · 07-30 16:00
这个看守所被关押的人。不能给家里写信,不能回家人的信吗?
朱建宇 · 07-18 10:47
欠两万可以不用还吗 会影响公职人员吗
朱建宇 · 07-18 10:46
人被抓了该怎么办
朱建宇 · 07-07 10:35
你好,我想贵州六盘水律师
朱建宇 · 07-01 09:24
我是家属,想探望
朱建宇 · 07-01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