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修整导致其他人损伤是不是应当承担损失?
问题补充
我是香港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问一下,前不久我老公去游玩,道路边正在修整,堆积了大量的泥土,我老公就走附近小心的通行,但是仍然被一块突起的砖头绊倒,导致我老公跌倒在地,旁边群众无意中发觉后赶紧拨打120将他送到某三级医院医疗,认定为右胫腓骨骨折,医疗费等费用已经支付69657元。了解到是某建设工程公司在该处进行道路修整。请问律师,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建设工程公司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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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4)
雷律师律师
2025-03-07 11:5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在该处进行道路修整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应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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