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经理多次将客人缴费不入账,金额达40余万归个人使用一直没还,构成什么罪?
问题补充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刘某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某 饭店(国有)前厅部前台经理期间,在办理住宿结算业务过程中,采取将实际缴费的客人费用转账到其他房间的应收账款内,同时将实际收取的现金费用不入账的方式,多次半本单位资金共计42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19年5月8日,刘某被北京市朝阳区监委留置,请问律师,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0)
暂无律师解答
我也要提问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推荐律师
最新解答
欠我钱的那个人签了一个房产抵押合同但是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朱建宇 · 07-30 16:07
刑事案件会见咨询
朱建宇 · 07-30 16:01
尽快联系我好吗 非常着急
朱建宇 · 07-30 16:00
这个看守所被关押的人。不能给家里写信,不能回家人的信吗?
朱建宇 · 07-18 10:47
欠两万可以不用还吗 会影响公职人员吗
朱建宇 · 07-18 10:46
人被抓了该怎么办
朱建宇 · 07-07 10:35
你好,我想贵州六盘水律师
朱建宇 · 07-01 09:24
我是家属,想探望
朱建宇 · 07-01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