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对他人敲诈勒索但是并没有拿到钱能按诈骗未遂处理吗?怎么区分二
经济犯罪 北京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对他人敲诈勒索但是并没有拿到钱能按诈骗未遂处理吗?怎么区分二者?

2 解答 0 浏览 2019-03-20 10:15
问题补充
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对他人有敲诈勒索行为,但是并没有拿到钱,那么能按诈骗未遂处理吗?怎么区分二者?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2)
姜律师律师
2019-03-20 10:16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在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换言之,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以是否有“借口”,或者“借口”是否真实为要件。例如,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乙打他的事实,具有欺骗性,但是,他并不是靠欺骗方法蒙蔽乙的家长,使其自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是靠杀乙相威胁,企图迫使乙的家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应定敲诈勒索罪。一般情况下,编造虚假的“恶害”威胁被害人是,如果行为人自己冒充“恶害”发出方,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行为人冒充麻烦解决者,以解决麻烦为由骗取钱财的,则成立诈骗罪。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和恐吓性质,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恐惧心理,二者同时起作用,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好评:0
张律师律师
2019-03-25 21:55
你这种情况按照未遂处理。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
推荐律师
张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54000人 粉丝:0人
张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50903人 粉丝:0人
文杰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5479人 粉丝:0人
刘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5263人 粉丝:0人
陈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4583人 粉丝:0人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