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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经济犯罪 北京 那曲地区

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3 解答 0 浏览 2019-03-10 09:43
问题补充
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为犯罪嫌疑人请刑事辩护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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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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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3)
单律师律师
2019-03-10 09:44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行为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结果是扰乱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好评:0
张律师律师
2019-03-19 09:16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好评:0
张律师律师
2019-03-20 21:20
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将依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联系电话:010-65398096。
好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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