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关于寻衅滋事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
其他犯罪 北京 银川市

关于寻衅滋事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是如何认定的?

3 解答 0 浏览 2018-10-15 16:51
问题补充
关于寻衅滋事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是如何认定的?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3)
姜律师律师
2018-10-15 16:5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好评:0
窦律师律师
2018-10-16 11:07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好评:0
张律师律师
2018-10-16 19:3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
推荐律师
专业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3431人 粉丝:0人
专业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3208人 粉丝:0人
专业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2955人 粉丝:0人
专业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1827人 粉丝:0人
专业律师律师
咨询我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帮助:31125人 粉丝:0人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