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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用偷来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怎么定性?
经济犯罪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用偷来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怎么定性?

4 解答 0 浏览 2017-11-26 12:13
问题补充
用盗窃来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怎么定性?是盗窃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4)
田律师律师
2017-11-26 12:14
应该是票据诈骗罪。
好评:0
董律师律师
2017-11-27 11:03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194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你问的问题如果不考虑数额是定票据诈骗罪,盗窃只是手段。
好评:0
李在珂律师
2017-11-27 11:34
主要是要看他最终取得财产的手段是什么。票据权利的实现或者票据票面上所载金额的取得,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实现取得过程中,付款人负有对汇票进行形式审查的义务和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如果付款人未履行这一审查义务,在付款时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其在向冒用人付款后,不能免除其向真正的权利人付款的责任。行为人在窃得银行承兑汇票后,为了顺利通过付款人的审查,使付款人相信其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就必须伪造并提供一些虚假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一些证件材料。这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犯罪的行为特征,而此前的盗窃行为只是为实施诈骗提供条件。因此,行为人在盗窃票据后进行使用贴现的,符合刑法规定的票据诈骗罪中“冒用他人本票、汇票、支票”的情形,构成票据诈骗罪。
好评:0
张律师律师
2017-11-27 12:45
您好!盗窃只是手段,应该定票据诈骗罪。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194,6265061]194[/art]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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