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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和处理?
经济犯罪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和处理?

5 解答 0 浏览 2017-11-25 15:36
问题补充
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和处理?单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吗?经营不善、被骗后还不了贷款会按贷款诈骗罪处理吗?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5)
姜律师律师
2017-11-25 15:37
经营不善、被骗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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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律师
2017-11-25 17:04
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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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2017-11-25 17:26
根据《[law@11190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law]》第[art@1119025#3,6054770]3[/art]条,关于金融诈骗罪 2.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理。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审理贷款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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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律师律师
2017-11-28 12:25
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经营不善、被骗后还不了贷款不属于贷款诈骗罪。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193,6265060]193[/art]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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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律师律师
2017-11-28 14:53
根据《[law@11190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law]》第[art@1119025#3,6054770]3[/art]条,关于金融诈骗罪 1.金融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金融诈骗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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