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把我店铺里的东西都扔出去了能要损害赔偿么?
问题补充
民法典生效后,想了解某1个案。我在2017年4月整租小红门地区店面用在餐饮经营,约定租赁费系每个月4万元,合同期6年,前几天业主在不信息提醒我的情况下,将上面店面卖给第三人。此第三人趁着我当时没在场,将上面店面里边属于我的贵重物品、空气净化器全部撇出去了,造成我不能餐饮经营,我可以到东城法院告要求亏损么?这种情况会怎么解决?我能赢这个官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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