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储蓄卡给别人用到犯罪被带回去能去看守所了解案情吗
问题补充
康某经别人介绍,用自己身份证注册办理了储蓄卡,并将此储蓄卡及绑定此储蓄卡的网上银行一块给别人,别人用到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时收款使用。趁储蓄卡中转入人民币后用挂失储蓄卡的策略将钱取出,侵吞197万。
2021年03月22日,康某被带回去,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分局民警带走,请问能去看守所了解案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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