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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司法解释?
其他犯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司法解释?

1 解答 0 浏览 2017-07-03 15:31
问题补充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制作计算机病毒,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请问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关于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司法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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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1)
李晓颖律师
2017-07-03 15:3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一)能够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将自身的部分、全部或者变种进行复制、传播,并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   (二)能够在预先设定条件下自动触发,并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程序。,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一)制作、提供、传输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传播的;   (二)造成二十台以上计算机系统被植入第五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程序的;   (三)提供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十人次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特别严重”:   (一)制作、提供、传输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传播,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罪名五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86,6265153]286[/art]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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