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金额是否应扣除之前交纳给被害人的保证金额?
问题补充
问法网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9月2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仍关押在朝阳看守所,他主要是通过骗取别人信任后把人家的车租后来登记在自己名下抵押了,但在此期间,为了让对方以为车他还是继续租用,交给对方保证金40万,涉案的车子价值有120万元,想问下,我朋友这个诈骗的金额是不是应该扣除之前交的这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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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2)
蒋律师律师
2020-07-22 21:14
您好,上述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理论,诈骗罪的犯罪金额主要是看刑事立案后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对在此前归还的金额或退还的金额都可从实际骗取的金额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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